公司于2017年3月2日召開董事會第二屆第三十九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(草案)》及其摘要的議案。
現由于部分激勵對象辭職或個人原因放棄、減少或調整認購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擬授予的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,因此公司于2017年3月16日召開董事會第二屆董事會第四十一次會議,審議通過了《<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(草案修訂稿)>及其摘要的議案》,同意公司根據目前的實際情況對《華燦光電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權與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(草案)》(以下簡稱“原草案”)中的相關內容進行修訂?,F將最終參與本次激勵計劃的對象做內部公示,公示期2017年3月16日至2017年3月25日,共計10天。